漢傳佛教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

瑜伽師地論 · 彌勒菩薩說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0, no. 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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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義當知是此義。問:具知根何義?答:從初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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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道乃至無餘涅槃界,即彼五根義當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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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幾有色,有色為義?答:七。問:幾無色,有色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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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為義?答:除命根,餘一切。問:幾非有色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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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色,非有色非無色為義?答:即此命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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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法故。問:幾有見,有見為義?答:一切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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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一有色以有見為義;及餘非有色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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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幾有對,有對為義?答:七有色及餘無色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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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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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幾有漏,有漏為義?答:唯七。除最後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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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憂根,餘有漏、無漏,以有漏、無漏為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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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苦根有漏、無漏,以有漏為義。憂根有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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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漏、無漏為義。未知欲知根,若遠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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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世間行所攝,是有漏;若近沙門果,出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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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攝,是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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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幾有為,有為為義?答:一切是有為。八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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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義,餘有為、無為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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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幾有諍,有諍為義?答:如說有漏,當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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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爾。如說有諍,當知有愛味、依耽嗜、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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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間等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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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幾過去,過去為義?答:除有色根及苦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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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有義一分。若有色根及苦根在過去,非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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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為義。問:幾過去,現在為義?答:即如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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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當知即此在過去,以未來為義。又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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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在現在,以過去、未來為義。問:幾現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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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為義?答:一切有色根及苦根,并前所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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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又此一分在未來,以過去、未來、現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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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若諸色根在未來,非未來為義。苦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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