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菩薩戒本疏

菩薩戒本疏 · 新羅 · 義寂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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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越欲請福田,求心所願,心無適莫,不簡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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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僧皆清淨,無非法故。唯就應彼五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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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事人所問:今欲得僧中次第。心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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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故云次第。「即得十方賢聖僧」者,田廣博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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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十方,一切賢聖莫不入中。設不得賢聖,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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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一凡夫。請心既無簡別,興福冥通十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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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即得十方賢聖僧」也。問:餘十方僧既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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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何得由心空擬興實福於十方?答:罪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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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以心為主。心既遍擬,福何不普?如惡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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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於一切羊上起害意樂,故雖一切羊非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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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而於一切羊遍起不律儀。以惡例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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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然?問:若如是者,不律儀人於一切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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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律儀,於彼殺羊得業道,施亦應然,須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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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答:不無此義。遍於一切僧得起施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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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僧次起施福業,暢思唯在受施人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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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不例殺業,害生為本,故於被害得殺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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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捨心為主,故於一切得施福業,以我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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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遍一切故。若受用福,於施人後時別起。「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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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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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百羅漢百菩薩者,以心簡別故,唯於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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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與福,非所餘邊。請一僧次,無簡別故,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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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起福善。律中佛呵師子長者別請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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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雖五百羅漢,不如一凡夫也。「若別請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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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道法」者,諸佛本懷等遍為主,是故本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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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之法。設律教中許別請者,曲順世情權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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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門,如佛法中不聽食肉,為欲漸制且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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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此亦如是,故云「是外道法,七佛無」也。違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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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故「不孝順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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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作邪命戒第九不作邪命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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