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阿毘达磨论疏部 · 俱舍论与俱舍颂注疏

俱舍論記

俱舍論記 · 唐 · 普光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1, no. 182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197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197c01

實句義法而即不爾。種芽地大俱是實句攝,

T1821.012.0197c01
0197c02

各自分生。又引事證,世間現見實句中法唯

T1821.012.0197c02
0197c03

從同類生,如從眾藤生一總支,支謂藤

T1821.012.0197c03
0197c04

圜,擬安鉢等。彼宗離藤別有支體,體俱地

T1821.012.0197c04
0197c05

大竝實句收,故說此藤生同類支。亦如眾

T1821.012.0197c05
0197c06

縷生一總衣,彼宗離縷別有衣體,俱是地大

T1821.012.0197c06
0197c07

竝實句收,故說此縷生同類衣。此二竝是同

T1821.012.0197c07
0197c08

時生也。又藤與支、縷之與衣,形狀相似,

T1821.012.0197c08
0197c09

以見藤時亦即見支、見縷之時亦即見衣,

T1821.012.0197c09
0197c10

故言相似。「此非應理」者,論主非救。

T1821.012.0197c10
0197c11

「非理者何」者,勝論反徵論主。「引不極

T1821.012.0197c11
0197c12

成為能立故」者,論主出非理。凡所引喻,彼此

T1821.012.0197c12
0197c13

極成。汝引不極成為能立喻故。「今此所

T1821.012.0197c13
0197c14

引何不極成」者,勝論復徵所以。「非許藤

T1821.012.0197c14
0197c15

支至如蟻行等」者,論主答。如我所宗,非許

T1821.012.0197c15
0197c16

離藤別有支體,非許離縷別有衣體,即眾

T1821.012.0197c16
0197c17

藤合、即眾縷合,盤屈安布差別不同,得支

T1821.012.0197c17
0197c18

名、衣名。如蟻行等,離蟻之外無別行體。

T1821.012.0197c18
0197c19

勝論亦許無別行體,故引極成為喻。

T1821.012.0197c19
0197c20

「云何知爾」者,勝論復徵論主。「一縷合中

T1821.012.0197c20
0197c21

至應亦得衣」者,論主以理徵破。此中且破離

T1821.012.0197c21
0197c22

縷有衣,離藤有支准衣應破,故不別顯。

T1821.012.0197c22
0197c23

勝論宗計有一全衣與眾縷合。論主破云:

T1821.012.0197c23
0197c24

一縷與彼全衣合中,曾不得衣,唯得縷故。

T1821.012.0197c24
0197c25

若言縷上別有全衣,見縷之時有誰為障

T1821.012.0197c25
0197c26

令不得衣?若言有障,見縷之時何不見

T1821.012.0197c26
0197c27

障?既不見障但見其縷,故知離縷無別有

T1821.012.0197c27
0197c28

衣。若有別衣,如何不見?勝論計衣雖多縷

T1821.012.0197c28
0197c29

合,此中且以一縷為難,餘縷准知。或一縷

T1821.012.0197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