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 宋 · 智圓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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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但云於第四禪中修熏練耳。二、「羅漢」下,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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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宗極。「摩訶那迦」者,摩訶此云大,那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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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龍。如《涅槃》歎德云「人中之龍」也。二、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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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訶。「深禪定窟」者,楞嚴大定竪徹三諦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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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所依為窟。二、別示真宴坐,二:初、分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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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等者,荊溪云:悉是圓訶,但體中名猶似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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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者?身子亦謂我入滅定,不是三界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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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意,後入無餘是不現身,何以訶云現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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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然淨名意,訶其現在。若云未來,凡夫亦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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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獨身子。餘之二雙一隻,皆悉非其見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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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次定用中,正斥身子所入之定,不能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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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之二雙,即是訶其定中無慧。於第二雙,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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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兼前定用以斥下一隻一雙多皆屬慧。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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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雙,雖至第三方立其名,然前二雙並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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訶。下重云果者,以對因故,雖復立因並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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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以訶身子時不對餘人故。但以大乘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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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果而訶小果,故除因已,餘之五法皆先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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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菩薩,次重奉法身菩薩,以分證人對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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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至訶目連,緣對八百,則盡以三教因法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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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去八人,至文屬當。二、隨釋,三:初、約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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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約體,二,初、牒經。二、「身」下,釋義,二:初、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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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斥偽身。「如木石」等者,雖如木石,有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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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雖如死灰,有要期故,並名為有。身子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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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邀名利,由現此儀全似現相,是故大士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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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以訶。二、顯真,二:初、約生身訶。「趣佛慧」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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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身得忍,分證三智也。「九大禪」,即別教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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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定」,即藏通禪。達邊即中,隨機所好,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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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即入」。「在欲而行禪」者,荊溪云:此亦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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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真滅定作此說,意令入於不思議假,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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