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曇毘婆沙論

阿毘曇毘婆沙論 · 迦旃延子造 · 五百羅漢釋 · 北涼 · 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譯

残存旧译见证 · 完整来源记录大正藏 T28, no.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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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問曰:云何猗、捨隨順覺支耶?答曰:若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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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事得猗、捨,則能如實覺境界。問曰:何故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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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不立道支耶?答曰:去義是道支義,猗、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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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隨順去。問曰:何故猗、捨不隨順去耶?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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猗、捨與去相違。如行住眠寤一向相違,彼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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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問曰:何故正覺立道支耶?答曰:去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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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支義,以正覺能發動正見出離生死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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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杖捶牛能有所至,彼亦如是。問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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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何故不立覺支耶?答曰:正覺性發動,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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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寂靜故。問曰:何故正語正業正命立道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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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答曰:去義是道支義,正語業命於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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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轂故。問曰:何故正語業命不立覺支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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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正語業命是道支非道。復次正語業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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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應、無依、無行、無緣,覺支與此相違。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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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何故非覺支道支耶?答曰:始入法時,信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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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勝故,已入法修覺支道支。復次出要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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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不滿足,滿足出要法者,有根力覺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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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也,與此相違名不滿足。若不滿足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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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覺支相、無道支相者立覺支,如喜、猗、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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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覺支相、有道支相者立道支,如正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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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業命。若滿足出要法,有覺支道支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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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覺支、道支,如餘覺支道支是也。若不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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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要法、無覺支道支相者,不立覺支、道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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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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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何故不立心為助道法耶?答曰:無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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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故。復次心於煩惱出要法中俱有勢用,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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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於出要法中偏有勢用。復次心緣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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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相,助道法唯緣總相。復次如煩惱是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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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心,彼對治法亦爾是數法非心。若作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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