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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所傳不虛,所以令說。非為已聞後不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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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即當第二。其餘二經如前所釋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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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判釋文義。今判此經,遵之往古亦為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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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序、正、流通。然依《大悲》開五分:一信分,即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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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在在處處佛所說法,謂「如是我聞」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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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分,即彼經云:在在處處大眾所集,謂「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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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也。三緣起分,亦名發起分,即彼經云: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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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因緣,隨其由序也,此經略無。人云:以「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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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舍利弗」下為發起,「彼土何故名為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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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為正宗分。今恐不然,但如來初略舉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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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分別,此總是正宗,非發起分也。四正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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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彼經云:隨其名句味種種廣為人說等,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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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佛告舍利弗」下是也。五奉持分,即彼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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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佛說經已大眾歡喜頂戴奉持故,即「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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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經已」是也。然諸經論中初之二分並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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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非謬,開合無在。就初信分文復為五: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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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聞、三時、四主、五處。流支云:此之五句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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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三義,故佛教之:一證是佛說,令物生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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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異外道經書阿嘔吉義;三為息諍論,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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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集者言。又《智度論》云:說時方人欲令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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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之生信,是故此五句名為信分因緣,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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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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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如是」,次釋信也。《智度論》云:佛法大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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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能入。若人有信能入佛法,是故信者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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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云如是。若不信者言不如是,故知如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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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信也。人疑云:經尚未宣,預信何事即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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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答:如指題目及題後經,是佛所說非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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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聞者應信。故真諦云:如是之言標所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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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部文理決定可信從,故云如是。流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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