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梵網經古迹記

梵網經古迹記 · 新羅 · 太賢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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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賤活命無過此焉。無罪命緣世間多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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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菩薩犯即為罪。言「六畜」者,《周禮》云:牛、馬、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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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豕、雞為六。理實通於一切畜生。「況教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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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利他為最,故舉自況他。除下賤業,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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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制道開俗。如《優婆塞戒經》云:在家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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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應作四分:一分供養父母妻子,二分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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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餘一分藏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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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無根謗毀戒無根謗毀戒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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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若佛子以惡心」至「墮不如意處者犯輕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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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輕拒賢善即是無愧,一切惡法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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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生,紹隆佛種之所不宜,故須制也。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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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故言「惡心」,離三根故亦言「無事」。此無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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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陷沒,故於利他制為輕罪。其聲聞戒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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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謗重,謗實為輕,於彼自行通輕重故。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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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士為知己者用。其知己者,「良人」也。施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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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其師也。護身財者,王之教也。蒙覆養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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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恩也。言「六親」者,父、母、伯、叔、兄、弟為六。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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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恩,菩薩本行,死尚不辭而生反害。如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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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為雁王時,將五百雁向南飛之。爾時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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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獵師網,時有一雁悲鳴吐血徘徊不去。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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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獵師彎弓欲射,不避弓矢目不暫捨,即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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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翅來投雁王,五百群雁徘徊虛空亦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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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爾時獵師見此一雁,即生慚愧尋時放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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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雁者即阿難是。阿闍世王雖放醉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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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顧戀不離世尊,五百羅漢登空如本。既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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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恩至人所讚,菩薩若背制之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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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放火損生戒放火損生戒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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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若佛子以惡心」至「若故燒者犯輕垢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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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無擇殺生,無過放火。雉尚潤翅,救燒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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