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三论与肇论著述

三論玄義

三論玄義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52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13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13b01

十二門多用就緣假。百論多用對緣假。

T1852.001.0013b01
0013b02

次明四論對緣不同門。著於四論略明二

T1852.001.0013b02
0013b03

種。提婆菩薩震論鼓於王庭。九十六師一時

T1852.001.0013b03
0013b04

雲集。各建名理立無方論。提婆面拆邪師。

T1852.001.0013b04
0013b05

後還閑林。撰集當時之言。以為百論。龍樹

T1852.001.0013b05
0013b06

菩薩潛帷著筆。探取外情破病申經。故造

T1852.001.0013b06
0013b07

中論。問何故爾耶。答龍樹聲聞天下。外道小

T1852.001.0013b07
0013b08

乘不敢與交言。故潛帷著筆以造論也。提

T1852.001.0013b08
0013b09

婆既為弟子。物情所不畏憚。故與之交言。

T1852.001.0013b09
0013b10

故後集以為論。次明三論所破之緣有利鈍

T1852.001.0013b10
0013b11

不同門。今略舉中百二論明眾生得悟不

T1852.001.0013b11
0013b12

同。凡有四種。一自有一種根緣。聞百論始

T1852.001.0013b12
0013b13

捨罪福終破空有。當此言下得悟無生。

T1852.001.0013b13
0013b14

二有諸外道。雖聞提婆當時所破言理俱

T1852.001.0013b14
0013b15

屈。猶未得悟。後出家竟稟受佛經方乃得

T1852.001.0013b15
0013b16

悟。此中根人也。三有諸外道。聞提婆之言。

T1852.001.0013b16
0013b17

不了尋經。翻更起迷。為中論所破方得

T1852.001.0013b17
0013b18

悟。此下根人也。四有諸外道。初稟提婆之

T1852.001.0013b18
0013b19

言。乃至尋中論亦未得解。後因十二門觀

T1852.001.0013b19
0013b20

玄略方乃得悟也。

T1852.001.0013b20
0013b21

次別釋中論名題門。此論立名有廣有略。

T1852.001.0013b21
0013b22

所言略者。但稱中論。故叡法師序云。中論

T1852.001.0013b22
0013b23

有五百偈。龍樹菩薩之所造。而後但釋中論

T1852.001.0013b23
0013b24

兩字。故名為略。問何故但稱中論不題觀

T1852.001.0013b24
0013b25

耶。答中是所論之理實。論是能論之教門。若

T1852.001.0013b25
0013b26

明理教故義無不周也。所言廣者。加之以

T1852.001.0013b26
0013b27

觀。故影法師中論序云。寂此諸邊名之為

T1852.001.0013b27
0013b28

中。問答拆徵稱之為論。又云。觀者直。以

T1852.001.0013b28
0013b29

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問何故具題三字

T1852.001.0013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