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论疏与经论抄

地持義記卷第四

地持義記卷第四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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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一切諸法空也。是名已下結嘆顯勝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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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辯其位分。歡喜地忍過前解行故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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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是菩薩下是第四段結上所修解行地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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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以解行正修忍處故偏結之。於中有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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牒宜結。二辯行能。三就位指斥。菩薩得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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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得忍者。是牒結也。得此不久當得淨心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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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能也。增上解行就位指斥。從上精懃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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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第二廣釋。是名得忍第三總結。上來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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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四陀羅尼。自下第四明其成處。言彼法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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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初僧祇淨心所得定不動者。明前二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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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處也。如法義下舉彼法義類顯呪術忍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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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尼。如前說者如上所明修在解行成在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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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自下第五明其得因。如是一切具四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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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以標舉。下別顯之。不習愛者。陀羅尼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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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定出生。愛欲障定故須離之。不嫉勝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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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羅尼持法授他。若嫉彼勝不肯修習。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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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與故須除嫉。一切所求等無悔者。陀羅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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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持法施他。若不等施已施有悔不能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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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說等施不悔為因。言樂法者。修陀羅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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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佛法令住不滅。若不樂法不肯修習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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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故說樂法以之為因。此四種中前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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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後二所攝。初攝功德。後攝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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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第九次明其願。先問後釋。釋中初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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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願。後十出世。通則義齊。就前五中。先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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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列。發心願者是自行願。後四利他。言生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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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求利他身。境界願者求利他智。五無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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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五境界名境界願。平等願者求利他行。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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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攝行等願成就故云平等。言大願者。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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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心廣無邊故名為大。下釋其相。初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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