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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實智證二無為。文別有三:初法性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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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擇滅無為、後非擇滅無為。此即初也。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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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一者法性、二者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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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緣理而滅無相無為。釋曰:第二、擇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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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謂緣真如滅一切煩惱等相,所顯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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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擇滅無為。此有三名:一者擇滅。體即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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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謂簡擇,擇所得滅,故名擇滅。二數緣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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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慧數,慧數所得,名數緣滅。三智緣滅,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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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智其義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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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住初忍時無相無為。釋曰:第三、非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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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無為。謂住信忍中第一下忍,永斷一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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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煩惱,故能於無量未來法中得非擇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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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無為。此有三名:一非擇滅、二非數緣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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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智緣滅,准上應知。然此二滅有差別者,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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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多宗,由智斷障名為擇滅,滅不由智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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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滅。依經部宗,有漏智斷名非擇滅,無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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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名為擇滅。今依大乘,大同經部,具如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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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問:豈不虛空及非擇滅非無漏智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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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相智得證三無為?解云:諸宗不同。薩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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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不許無漏智緣二無為。依大乘宗,於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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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假安立故,許緣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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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無相無為無無相故。釋曰:第三、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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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離有無相,意顯三種其性皆空。然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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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諸說不同。一云:釋無相有其三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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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自他者,遣其有相。無無者,遣其無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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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相故者,雙遣亦有無相。或有說者:具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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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句。無自他相,遣有相。無無者,遣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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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無相者,遣第三句亦有亦無相及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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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非有非無相。今解:無自他者,遣我相,即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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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空理無。無無相者,顯法空理非無相,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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