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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就文為二:第一、明昔四諦是權法;第二、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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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昔滅諦之權明今滅諦為實。初文明四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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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為四段。苦諦文有四句:半偈明根緣,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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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為說教,半偈明得益,半偈結諦名。明集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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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段:初偈明根緣,次偈明說教。而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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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說道」者,此非道諦之道,乃是噵說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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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十煩惱為集,但說貪者凡有二義:一者、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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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使貪為其初,二者、一切眾生皆貪樂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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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一偈明說滅諦教,半偈滅因患,半偈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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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次半偈明於道諦。此中四諦從廣至略,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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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備四段,集諦但二章,滅諦有一偈,道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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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半行也。「離諸苦縛」下,第二段,偏就滅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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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權實。然有量四諦為權,無量四諦為實,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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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諦是大小二乘果法之正宗,故偏簡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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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也。就文為二:初、約有餘論大小權實;次、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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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餘論大小權實。初半行,牒昔有餘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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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偈,釋昔日有餘解脫。言「但離虛妄」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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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煩惱是凡夫所起,能感分段虛妄生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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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虛妄。小乘但離此虛妄,故假名為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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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其實未得一切解脫」者,未具斷五住,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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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一切解脫也。「佛說是人未實滅度」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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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今昔無餘權實也。昔但滅分段生死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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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此非實滅也。「斯人未得無上道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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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未實滅也。得無上道者,滅二生死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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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實滅耳。此文明昔小涅槃,但滅四住、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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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大乘則具斷五住、備傾二生死,不應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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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未明常,亦不應言覆相常也。「我意不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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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至滅度」者,非但二乘未至極滅,亦是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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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許二乘令至極滅也。問:《勝鬘經》云「有作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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