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妙法蓮華經玄贊

妙法蓮華經玄贊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3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805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805a01

少有所得;二乘菩提更不進求便以為足,

T1723.008.0805a01
0805a02

生已度想、安隱想故。

T1723.008.0805a02
0805a03

經「於後親友乃至如是」。贊曰:下第二段領

T1723.008.0805a03
0805a04

今說實。有二:初領滅化,後領說實。此初

T1723.008.0805a04
0805a05

也。何故為求無漏衣食而枉至於二乘地

T1723.008.0805a05
0805a06

耶?如是艱辛得小果利,此非實耳。

T1723.008.0805a06
0805a07

經「我昔欲令甚為癡也」。贊曰:下領正說

T1723.008.0805a07
0805a08

實。有三:初說剏遇,次責住權,後令取

T1723.008.0805a08
0805a09

實。此初二也。「五欲樂」者即五安樂:一自性

T1723.008.0805a09
0805a10

樂,二因樂,三受斷樂,四苦對治樂,五無惱害

T1723.008.0805a10
0805a11

樂。或佛果五法:清淨法界及四智品。或是大

T1723.008.0805a11
0805a12

乘無漏五蘊,謂戒身等。我昔為令汝得此樂,

T1723.008.0805a12
0805a13

故繫無價珠菩提妙因熏汝之心識,衣裏現

T1723.008.0805a13
0805a14

在。責住權云「而汝不知」,虛自憂勞以求

T1723.008.0805a14
0805a15

自利,法執不滅不求五樂,甚為癡也。

T1723.008.0805a15
0805a16

經「汝今可以無所乏短」。贊曰:此令取

T1723.008.0805a16
0805a17

實。「貿」音莫候反,換易也。交易物為「貿」字,從

T1723.008.0805a17
0805a18

貝從卯,「卯」音酉。有作「貿」,《玉篇》「歌雅反,人姓

T1723.008.0805a18
0805a19

也」,非此義。今從莫侯反,不知「貿」字所出。

T1723.008.0805a19
0805a20

「以貿易」者,用初心小寶珠親近諸佛,聞熏

T1723.008.0805a20
0805a21

正法更增善根,易取大乘上位福智。大如

T1723.008.0805a21
0805a22

意珠,貴珍寶也,一得已後常可如意無所

T1723.008.0805a22
0805a23

乏短,眾德滿故。

T1723.008.0805a23
0805a24

經「佛亦如是一切智心」。贊曰:下合。中有

T1723.008.0805a24
0805a25

二:初合領昔權,後「今者世尊」下合領今實。

T1723.008.0805a25
0805a26

初文亦三,此合初將離險。

T1723.008.0805a26
0805a27

經「而尋廢忘不知不覺」。贊曰:二合領中

T1723.008.0805a27
0805a28

途方退。

T1723.008.0805a28
0805a29

經「既得阿羅漢道猶在不失」。贊曰:三合

T1723.008.0805a29
0805a30

領為設化城。修行規覓聖法財寶之時虛

T1723.008.0805a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