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论疏部 · 辩中边论述记

辯中邊論述記

辯中邊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3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05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05b01

論曰。今次當說此雜染相。述曰。明妄分別

T1835.001.0005b01
0005b02

第九染門。許說生下。

T1835.001.0005b02
0005b03

論頌曰。覆障及安立至由虛妄分別。述曰。

T1835.001.0005b03
0005b04

初之六句正辯緣生。下之二句明諸雜染。解

T1835.001.0005b04
0005b05

緣生中。初有五句別釋緣生。次有一句釋明

T1835.001.0005b05
0005b06

深義。辯雜染中。初句明三二七染。後句明染

T1835.001.0005b06
0005b07

所由。屬當判文長行易了。

T1835.001.0005b07
0005b08

論曰。覆障故者至障真見故。述曰。辯覆障

T1835.001.0005b08
0005b09

義。初緣起支。由癡覆境智不得生。無明蔽心

T1835.001.0005b09
0005b10

不能照理。既雙隱蔽立覆障名。舊論唯說障

T1835.001.0005b10
0005b11

見者非。此中通說一切無明。二種業攝非所

T1835.001.0005b11
0005b12

知障。障真見者是無明支。或煩惱障亦障見

T1835.001.0005b12
0005b13

故。此中通說。對法等說有二種愚。瑜伽等說

T1835.001.0005b13
0005b14

七無知等。皆不離斯。

T1835.001.0005b14
0005b15

論曰。安立故者至業熏習故。述曰。即是行

T1835.001.0005b15
0005b16

支。謂由三行熏於第八。於本識中種植業之

T1835.001.0005b16
0005b17

習氣。故名安立。成唯識說。唯總報業及總別

T1835.001.0005b17
0005b18

行名為行支。

T1835.001.0005b18
0005b19

論曰。將導故者至至生處故。述曰。此釋識

T1835.001.0005b19
0005b20

支。瑜伽第九通取六識。九十三說及成唯識

T1835.001.0005b20
0005b21

皆唯第八。異熟主故。最初生時能為導首將

T1835.001.0005b21
0005b22

業果往彼生處。立將導名。舊論說謂本識及

T1835.001.0005b22
0005b23

意識者非也。主非餘七。通不唯意。故成非

T1835.001.0005b23
0005b24

理。對法等說。識為能引。即名色支名為所

T1835.001.0005b24
0005b25

引。所望別故亦不相違。

T1835.001.0005b25
0005b26

論曰。攝故者至自體故。述曰。謂名色支五

T1835.001.0005b26
0005b27

蘊具足故名為攝。攝者攝持五蘊具足圓滿

T1835.001.0005b27
0005b28
0005b29

論曰。圓滿故者至體具足故。述曰。釋六處

T1835.001.0005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