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论疏部 · 辩中边论述记

辯中邊論述記

辯中邊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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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此上諸障及地。如舊論第十。十地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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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攝論二本俱第七。唯識第九。瑜伽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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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解深密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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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復略頌至一切障解脫。述曰。自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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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段明略二障。此先舉頌。頌中有二。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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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結上所明不過二障。下二句釋此二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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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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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由此二種至一切障解脫。述曰。釋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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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以自佛法此二盡時稱之為佛故。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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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一切諸障皆得解脫故。此二種攝諸障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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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說隨其所應二障所攝。然十地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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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非現行煩惱障。煩惱種子。雖非是此障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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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亦是。如說二障。三住斷惑滅可一一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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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障。然具分障等。已如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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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前障總義至謂一分障。述曰。自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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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第三總結前也。或所障有大小。或障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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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名大小障。所障為大小。下例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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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加行障至謂平等障。述曰。初即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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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後即等分行。以初猛利。障諸聖法諸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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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後性平等。但障無間解脫二道。得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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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得名。至得名障。於加行位猶間起故。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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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行相不違故。然薄塵行與平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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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五殊勝障謂取捨生死障。述曰。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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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取涅槃。障諸菩薩得無住處。名殊勝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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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即是第一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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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六正加行障謂九煩惱。述曰。即九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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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麁利障諸三乘正加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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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七因障至十能作障。述曰。即三十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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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善等十為十能作故名因障。以能作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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