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论疏部 · 辩中边论述记

辯中邊論述記

辯中邊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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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第二地中至相應出離。述曰。三乘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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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出離。諸此得因名一切行相。三乘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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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得出離名同出離。此地思惟。我今於三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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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出離。一切行相皆應遍修治之。總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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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是為勤修相應出離。是為勤修與出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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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之行也。舊攝論云。此地作如是想。謂三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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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三行差別。迷一乘理故稱無明。又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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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眾生所行之善。無非菩薩大清淨方便。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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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清淨既一。未至大清淨位。無住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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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悉應同歸菩薩大道。云何修方便不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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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未入此地。即無此智故稱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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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第三地中至不以為難。述曰。舊攝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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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心遲苦無明聞思修妄失無明是此地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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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至智根位。為遲得菩薩妙定名苦。以障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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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修故稱無明。障聞持等不得成熟。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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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思修有妄失。故稱無明。此皆人語增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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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第四地中至亦皆轉滅。述曰。無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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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契經等法愛斷故不計我所。觀此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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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非他所攝。名無攝義。前地斷定愛。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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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法貪及我□□。廣如佛地論等解。舊攝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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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微細煩惱共生身見等無明為此地障。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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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行者法執。分別種子為體。生住滅不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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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行。此種為身見因。亦即是身見以是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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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種類故。此最下品等。乃至廣說。此皆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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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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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第五地中至平等淨心。述曰。無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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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云。謂了知此。非如色等相續差別。以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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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體唯一故。舊攝論云。於下乘般涅槃。是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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