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妙法蓮華經玄義

妙法蓮華經玄義 · 隋 · 智顗說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6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726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726b01

時,無非佛法,是為圓心之行,豈與前五行

T1716.004.0726b01
0726b02

次第意同?當知次第為麁,一行一切行為

T1716.004.0726b02
0726b03

妙,即相待意也。若開麁顯妙,無麁可待,

T1716.004.0726b03
0726b04

即絕待行妙意也。問:《法華》開麁,麁皆入妙。《涅

T1716.004.0726b04
0726b05

槃》何意,更明次第五行耶?答:《法華》為佛世

T1716.004.0726b05
0726b06

人破權入實,無復有麁,教意整足。《涅槃》為

T1716.004.0726b06
0726b07

末代凡夫見思病重,定執一實、誹謗方便,

T1716.004.0726b07
0726b08

雖服甘露,不能即事而真,傷命早夭,故

T1716.004.0726b08
0726b09

扶戒、定、慧,顯大涅槃。得《法華》意者,於《涅

T1716.004.0726b09
0726b10

槃》不用次第行也。

T1716.004.0726b10
0726b11

○第四明位妙者,諦理既融,智圓無隔,導

T1716.004.0726b11
0726b12

行成妙。三義已顯,體、宗、用足。更明位妙者,

T1716.004.0726b12
0726b13

行之所階也。但位有權實,布在經論。若《成

T1716.004.0726b13
0726b14

論》、《毘曇》判位,言不涉大。《地》、《攝》等論判位,別

T1716.004.0726b14
0726b15

敘一途,義不兼括。方等諸經明位,《瓔珞》已

T1716.004.0726b15
0726b16

判淺深。般若諸經明位,《仁王》盛談高下而

T1716.004.0726b16
0726b17

未彰麁妙。今經位名不彰,而意兼小大,粗

T1716.004.0726b17
0726b18

判權實,然梵文不盡度,本經必有。今〈藥草

T1716.004.0726b18
0726b19

喻品〉但明六位。文云:「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

T1716.004.0726b19
0726b20

小藥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獨處山林,…得

T1716.004.0726b20
0726b21

緣覺證,是中藥草。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

T1716.004.0726b21
0726b22

精進定,是上藥草。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

T1716.004.0726b22
0726b23

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

T1716.004.0726b23
0726b24

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

T1716.004.0726b24
0726b25

是名大樹。」追取長行中「一地所生,一雨所潤」,

T1716.004.0726b25
0726b26

及後文云:「今當為汝說最實事」以為第六

T1716.004.0726b26
0726b27

位也。前三義是藏中位;小樹是通位;大樹是

T1716.004.0726b27
0726b28

別位;最實事是圓位也。小草位者,人天乘也。

T1716.004.0726b28
0726b29

輪王是人主位,釋梵是天主位,皆約報果明

T1716.004.0726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