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妙法蓮華經玄義

妙法蓮華經玄義 · 隋 · 智顗說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6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746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746b01

令人入道故異。朝三暮四,撫眾狙而皆悅,

T1716.005.0746b01
0746b02

苦塗水洗,養嬰兒以適時。善巧赴機,故方

T1716.005.0746b02
0746b03

圓任物,譬千車而同轍,豈守一而疑諸?今

T1716.005.0746b03
0746b04

通用四悉檀,歷十法,論妙,不妙;具說三軌,

T1716.005.0746b04
0746b05

共成大乘。大乘之中,備有三法及一切法,

T1716.005.0746b05
0746b06

不相混亂,即是世界悉檀。資成資發智慧,

T1716.005.0746b06
0746b07

以生善故,是為人悉檀。觀照破惑,諸惡滅

T1716.005.0746b07
0746b08

故,是對治悉檀。真性實理,為第一義悉檀。一

T1716.005.0746b08
0746b09

段眾生,宜以大乘名說,得四利益也。備說

T1716.005.0746b09
0746b10

三德為大涅槃。雖三點上下而無縱、表裏

T1716.005.0746b10
0746b11

而無橫,一不相混,三不相離,即世界悉檀。

T1716.005.0746b11
0746b12

善利殃釁不干,故得挺然累表,是故解脫即

T1716.005.0746b12
0746b13

為人悉檀。般若如金剛,隨所擬皆碎,即是對

T1716.005.0746b13
0746b14

治悉檀。法身即第一義也。一段眾生聞三德

T1716.005.0746b14
0746b15

名,即獲四利矣!舉初、舉後、中間例然。次、明

T1716.005.0746b15
0746b16

妙不妙。《論》云:「三悉檀是世諦,心所行處,可破

T1716.005.0746b16
0746b17

可壞。第一義悉檀,是心不行處,諸佛聖人心

T1716.005.0746b17
0746b18

所得法,不可破壞,即是真諦。」若然者,比四

T1716.005.0746b18
0746b19

悉檀為二諦所攝。更有中道,復云何攝?若

T1716.005.0746b19
0746b20

不攝中,但是藏、通之意,此悉檀為麁。今言

T1716.005.0746b20
0746b21

俗有、真無,是隔異法,便是三悉檀心所行處,

T1716.005.0746b21
0746b22

可破可壞。中道第一義,非有、非無,有無不

T1716.005.0746b22
0746b23

二則無隔異,無異即真諦。前三悉檀所通,止

T1716.005.0746b23
0746b24

至化城,化城非實,故可破可壞,可壞為麁。

T1716.005.0746b24
0746b25

今中道無異,又通至寶所,無能過、無能滅,

T1716.005.0746b25
0746b26

故不可壞,稱之為妙。若餘經說中道第一

T1716.005.0746b26
0746b27

義悉檀,與此經不殊。但餘經帶阿羅漢所

T1716.005.0746b27
0746b28

得,為第一義悉檀,故不稱妙。此經正直捨

T1716.005.0746b28
0746b29

方便,但有圓實四悉檀,是故為妙。若不決

T1716.005.0746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