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三论与肇论著述

大乘玄論

大乘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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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正。餘義為傍。法花三一為端。餘皆汎辨。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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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以常無常為正。餘悉兼明。問眾經何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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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傍正。答有二種菩薩。一直往佛道。二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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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大。波若為直往菩薩。說方便實慧不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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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不住二乘。有兩健人。各扶一腋。直至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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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故法花云。有佛子。心淨柔濡亦利根。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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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人來世得作佛。此則指波若時事。不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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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三乘為方便一乘為真實。又迴小入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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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於波若時通根未成。故不正明三一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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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畢定品引法花經。明退不退。蓋是波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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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傍及之耳。三修比丘無常之執。至大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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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根未傾故。不廣明常住。波若漚和既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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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復須識果德。是故大品後分略明法身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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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有去來。又常啼本求波若故。以二慧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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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道疑佛去來故。傍明本迹。問大品明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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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若無為波若。豈不正辨常無常耶。答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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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若有二種。一者以實相境名無為波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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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觀智名有為波若。二者以佛果法身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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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波若。菩薩因慧名有為波若。大品經。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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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智為無為義。傍明因果為無為也。是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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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欲得有為波若。當學無為波若。此明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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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智當學實相境。若言欲得於因當學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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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義不便也。又云。實相能生波若。正是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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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智。若言以果生因。義亦不便也。若以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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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法身以如為佛者。則此境智便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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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五句中。以詳此意。問大品何故以境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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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是正。涅槃以因果為無為是正耶。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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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明說菩薩行。實相能生波若。波若故有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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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故以境智為正。涅槃盛明果德故。因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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