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三论与肇论著述

大乘玄論

大乘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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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皆是無常。如來法身始是常住。故以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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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無為是正宗。問大品明境智為無為。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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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正。答實相境雖是波若本。而釋論開波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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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二慧。二慧則所生。是有為波若。故以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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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無為境傍。故不得以境為宗。問大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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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法住波若具足六度等萬行。為是有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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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為。答不住法者。不住一切有所得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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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一切法故。則住波若。此則是實相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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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若。次下具足六波羅蜜中。第六波若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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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波若。此凡明三法次第。一者能生。謂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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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無為波若。二所生觀智有為波若。三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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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之行。問何以知不住法住波若是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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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若耶。答第六度中既是有為則知。初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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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也。又論辨六家解波若。第六則是實相。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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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不住法住波若。故知。第六則是實相。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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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正為迴小入大之人故。明三乘為方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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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捨小。示一乘為真實。勸其取大故。正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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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慧也。既捨小求大。則發菩提心。修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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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須學空有權實。不著三界。不墮二乘。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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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但大品既以廣明故。法花但略說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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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聲聞。於法花之座。不執無常故。未明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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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說一乘之因。須辨一乘之果。是故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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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明於常。又說常住成前一乘。若是無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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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灰斷。既異昔三。則知常住。是故略辨常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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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也。涅槃教起。正為無常之執。故開常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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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有前教已明。但略說之。問波若為直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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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法花為迴小入大之人即攝緣已周。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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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教興復何所為。答設教多意。不可一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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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為十九因緣。涅槃所為非一。依法花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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