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法相宗义著述

大乘法苑義林章

大乘法苑義林章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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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句。謂前三非食者是。由此四種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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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句。故對法論第五卷言。謂變壞故有變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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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境界故有境界者。有希望故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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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取故有取者。取謂取境。或是有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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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異名。以一一中有是非故得成此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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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總名成食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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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廢立第四廢立者。有四種法。於現法中最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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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諸根.大種。一氣力。二喜樂。三於可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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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希望。四即三所依止諸根.大種.及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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煗安住不壞。如其次第當知別用四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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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一段。二觸。三思。四識。由別所資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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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唯有四故。食唯立四不減不增。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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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四無勝能故。又由追求三食等故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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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生後有識。故唯立四。餘法不然。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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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云。何故建立此四為食。以多分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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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說。四是諸行住多分因緣。有情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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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為資。故非增減。又易覺知故。此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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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顯易可了知。六十六說。嬰兒等類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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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故。又於日日分易資養故。此四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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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可資身。餘法不能數數資故。又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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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中易趣入故。六十六說。令易入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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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等四種念住。謂一切有情食所住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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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食故能修身念住。由觸食故能修受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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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由識食故能修心念住。由思食故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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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念住。思是諸行法之主故。食為彼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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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入道。食唯四種。又六十六說。有七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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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諸行令住不壞。何故世尊但說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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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等為七。一生。無無生而住故。二命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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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四心自在通。五因緣和合由緣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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