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金剛般若論會釋

金剛般若論會釋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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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相,令求故舉問也。善現知問有破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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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即安立色身為第一義,故言即非具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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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是故如來說名具足色身」者,為成菩薩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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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色身意故,俗諦說名具足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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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論名相身具足義與隨形類相好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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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皆准下次前釋,論亦可解。世親論中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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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文第三段破疑,謂上兩疑即是因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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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起,下有四疑,皆是展轉而生。就此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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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有三段,此第一也。謂有疑云:「若諸佛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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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法得名,云何諸佛成就八十種好、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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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而名為佛?」無著論主相、好別故,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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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門;世親菩薩論主同破色身有疑,故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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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彼論云,「法身畢竟體,非彼相好身,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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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成就,非彼法身故。不離於法身,彼二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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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故重說成就,亦無二及有」,以彼法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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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言即非成就;以不離彼法身故,而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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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餘言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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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第五論名語具足,顯佛語業所說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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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所說。若爾,云何顯佛所說具足?謂如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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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好色身,於無色中能現相、好妙色,佛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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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亦爾,於無說中能具法說,故論名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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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也。然佛地中總顯如來三業功德,既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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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淨者,即顯如來意業功德;色身具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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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顯身業功德;語具足者,即顯語業功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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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足者,顯如來心所作作用多種,下具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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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親論自下子段第二疑云:「色身及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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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既不可得,云何如來說法?」為斷此疑,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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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言,「如佛法亦然,所說二差別,不離於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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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無自相」,謂顯所說法、義二種離真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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