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音义与译名

翻譯名義集

翻譯名義集 · 宋 · 法雲編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4, no. 213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1167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1167b01

金幡,懸諸剎上,塔寺低昂。』」

T2131.007.1167b01
1167b02

【羅摩】此云院,周垣小院。

T2131.007.1167b02
1167b03

【招提】《經音義》云:「梵云招鬪提奢,唐言四方

T2131.007.1167b03
1167b04

僧物。但筆者訛稱招提,此翻別房施。」或云對

T2131.007.1167b04
1167b05

面施,或云梵言僧鬘,此翻對面施。《音義》云:「體

T2131.007.1167b05
1167b06

境交現曰對,輟己慧他名施。」後魏太武始光

T2131.007.1167b06
1167b07

元年,造伽藍,創立招提之名。

T2131.007.1167b07
1167b08

【僧祇】此云四方僧物。《律鈔》四種常住:一、常

T2131.007.1167b08
1167b09

住常住,謂眾僧厨庫寺舍眾具,華果樹林田

T2131.007.1167b09
1167b10

園僕畜等。以體局當處,不通餘界,但得受用,

T2131.007.1167b10
1167b11

不通分賣,故重言常住。二、十方常住,如僧家

T2131.007.1167b11
1167b12

供僧常食,體通十方,唯局本處,此二名僧祇

T2131.007.1167b12
1167b13

物。三、現前現前,謂僧得施之物,唯施此處現

T2131.007.1167b13
1167b14

前僧故。四、十方現前,如亡五眾輕物也。若未

T2131.007.1167b14
1167b15

羯磨,從十方僧得罪,若已羯磨,望現前僧得

T2131.007.1167b15
1167b16

罪,此二名現前僧物。

T2131.007.1167b16
1167b17

【阿蘭若】或名阿練若,《大論》翻遠離處,《薩婆

T2131.007.1167b17
1167b18

多論》翻閑靜處。天台云:不作眾事,名之為閑;

T2131.007.1167b18
1167b19

無憒鬧故,名之為靜。或翻無諍,謂所居不與

T2131.007.1167b19
1167b20

世諍,即離聚落五里處也。肇云:「忿競生乎眾

T2131.007.1167b20
1167b21

聚,無諍出乎空閑。故佛讚住於阿蘭若。」應師

T2131.007.1167b21
1167b22

翻空寂。苑師分三類:一達磨阿蘭若,即《華

T2131.007.1167b22
1167b23

嚴》之初,謂說諸法本來湛寂,無起作義;二名

T2131.007.1167b23
1167b24

摩登伽阿蘭若,謂塚間處,要去村落一俱盧

T2131.007.1167b24
1167b25

舍,大牛吼聲所不及處;三名檀陀迦阿蘭若,

T2131.007.1167b25
1167b26

謂沙磧之處也。

T2131.007.1167b26
1167b27

磧,遷歷切。【僧伽藍】譯為眾園。《僧史略》云:「為

T2131.007.1167b27
1167b28

眾人園圃,園圃生植之所,佛弟子則生殖道

T2131.007.1167b28
1167b29

芽聖果也。」

T2131.007.1167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