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经疏与义记

維摩經義記卷第四

維摩經義記卷第四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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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敬則得福非福田。又解。現造眾惡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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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眾惡永除非不福田也。非應供者。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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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故非應供。非不應供養者。是福田故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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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也。非取者。非供養故不可取也。非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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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供養故不可捨。非有相者。不可作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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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取。非無相者不同虛空故非無相。又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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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者。同第一義諦真際之理與真理齊。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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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者。與性法冥符。不可稱不可量者。體絕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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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過稱量者。金剛已還形奪之境稱量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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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出過名數之表稱量之外。非大者。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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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間故非大。非小者。彌淪太虛故非小。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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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體非色故非見非聞者。體非聲香故非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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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覺者。體非觸故非覺。非知者。體非味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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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又一解。非可現見亦不可以非現見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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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聞也。亦非覺。察後非此知也。離眾結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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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累永亡也。等諸智者。上齊諸佛下同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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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諸法無分別者。前同假名眾生。今同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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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引之法無分別。一切無已下明雖同眾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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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無煩惱等過。無失者。無過失也。無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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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塵濁也。無惱無煩惱。無作無起者。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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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煩惱。此明無業體。無生無滅者。既無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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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結業。生據者始死據者終。明無生死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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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無憂無喜者。凡夫欣生惡死。若有其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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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憂畏。空理之中無死可得。故無憂畏。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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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生可有喜。生既不可得。故亦無喜。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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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無死之可厭無生之可著也。無已有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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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者。此乃常住體非三世攝。不可一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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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分別顯示者。體絕百非眾相之表。故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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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可得分別顯示。世尊如來為若此已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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