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維摩經略疏

維摩經略疏 · 隋 · 智顗說 · 唐 · 湛然略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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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說,違大法相,故呵云不當如仁者所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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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不可說,淨名何得有說?答:下文云「無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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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說解脫相,文字性離即是解脫」,解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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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諸法也。淨名用四悉檀善巧無說而說,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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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法相說。「夫說」下,二、明不能如法相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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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二:一正彈不解、二借幻為譬。初言「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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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無說無示」者,此即是如法相解。真如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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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無我,誰是說者?若無說者即無可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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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者即如《大經》四不可說,無示者即無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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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示,故《法華》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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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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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若如法相解,非但無能說之人,亦無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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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者。既無聽者,誰聞誰得?無聞即無四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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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四說,無得即無四理之可證也。若目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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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如此體達,即是計有師資能所,豈得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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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解?「譬如至說法」,次譬者,菩薩入如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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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昧,了知說聽皆知幻人,雖知不實而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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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即是知四不可說,悉檀赴緣示物四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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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如幻。故《大品》云「設更有法過涅槃者,我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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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之如夢幻也。」人譬聽眾,從無明幻師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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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則不有而有。雖有所聽,即是幻聽,無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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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目連若入如幻三昧而說,可是如法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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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能爾,即是不如法相解,何能如法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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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呵云不當如仁者所說,意在此也。「當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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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呵說法不契根緣。此不解別教無入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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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道種智法眼知病識藥隨病授藥。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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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呵不知根、二呵於知見有滯。初云「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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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根有利鈍」者,目連或念:「如來亦說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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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得見呵?」淨名知念,即以斥云:「如來知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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