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阿毘达磨论疏部 · 俱舍论与俱舍颂注疏

俱舍論疏

俱舍論疏 · 唐 · 法寶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1, no.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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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斷」,述未至斷次下地,中間不能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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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近分有幾何受相應」,已下半行頌,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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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近分多少等。「論曰至未離下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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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近分通八地,及唯捨相應所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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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此八近分至故作是說」,述初近分亦通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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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餘七唯淨皆無味定,有結生心,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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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染。《正理論》云「上七近分無無漏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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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地法不厭背故。唯初近分通無漏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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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地法能厭背故。此地極隣近多災患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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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以諸欲貪由尋、伺起,此地猶有尋、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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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故。」論「有說未至定至具有三種」,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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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說也。論「中間靜慮至中定不然」,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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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定與未至定有別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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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復有別義」,已下半行頌,第十二明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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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下、上別。「論曰至無如此故」,述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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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二下有中間定,自餘諸定無升降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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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也。論「此定具有至苦通行攝」,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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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定具三異近分,捨受同近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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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此定能超至為大梵故」,述中定果。《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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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云「唯初近分名未至者,為欲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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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近分故,非此近分乘先定起,又非住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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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起愛味,依如是義立未至名。非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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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亦名未至,皆乘先定勢力引生,及住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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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已起味故。毘婆沙者作如是說:未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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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立未至名,是本地德未現前義。此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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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具味等三,以別繫屬一生處故。謂極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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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定者,未來當在大梵處生,故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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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根本定,非根本地起愛貪,彼如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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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能味亦別故。此有勝德可愛味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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