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论疏部 · 辩中边论述记

辯中邊論述記

辯中邊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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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道。謂即五力。初證無漏入聖等流。即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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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既入聖已功德增勝。即八道支。隨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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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名號。此上總結第一段文。自下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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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也。然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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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初修中修後修。述曰。結第二段。凡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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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別。三依可知。凡夫有學無學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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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有上修至至得殊勝。述曰。結第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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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修別。謂於所緣作意證得三殊勝中。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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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修名為有上。若菩薩修證名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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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位品辯修分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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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所在稱位。位別不同名分。即是前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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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分位。依位方修。應位後依修成。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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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前故。於修後明其位也。前品之末約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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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三乘。此治差別。不約位說。故須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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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已說修對治修分位云何。述曰。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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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大文三段。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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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正解廣中宗意。後釋義既終略為總結。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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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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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頌曰。所說修對治至勝利成所作。述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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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第二依徵正解。合有四頌。初三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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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辯人。初三頌中。初之二頌明有為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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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劣位別。第三一頌略明此有為治法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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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中辯其差別。此即初也。於中上二句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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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數。下六句依數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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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如前所說至有十八種。述曰。總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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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大綱。別解頌初二句。然此分位更無別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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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前對治前後差別各分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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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一因位至謂已發心。述曰。初即性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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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即對治種子未起現行。第二位已去名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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