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华严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 唐 · 澄觀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5, no.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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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約四位十三住等,並如〈十住品〉明。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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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是大乘初門,接引二乘,擬議彼立四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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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有說三賢總為趣聖方便,不分資糧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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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遠近。此據終說。有言:一切行位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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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此約頓顯真性而說。若依當部,一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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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頓攝諸位不礙前後,而位滿處即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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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約圓教說,然與前教相參,應成四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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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約相,如前諸教;二唯約自體,如前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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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體從相、四以性融相,此二即當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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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以性隨相,性不差而位歷然;以性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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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不壞而常相即故。下一一位中具一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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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但融因亦常融果,融果之因方是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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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行法差別者,行隨位別,亦有圓融及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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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差別。若對前教亦成四句,準位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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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十向配於十度,隨勝受名,雖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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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迴皆具諸度,以名收之亦有理在。四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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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引證,可知。第五「佛子云何」下說分。說十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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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即為十段,一一段中皆先長行、後明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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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長行中各二:初位行、後位果。有不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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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文當知。位行中各三:初牒名徵起、二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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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廣釋、三依釋結名。文處可見。今初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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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缺位果。於位行中先牒名者,具如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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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本業》云「常以無相心中,常行六道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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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報,不受而受諸受,迴易轉化,故名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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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二廣釋中二:先明所迴善根、後「修善根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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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正明迴向。今初。古人名此以為行體。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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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前名,救護眾生是悲,離眾生相為智,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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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悲智為其行體。以是初行故,將總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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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別體。若以為欲迴向故修諸善根,即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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