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曇毘婆沙論

阿毘曇毘婆沙論 · 迦旃延子造 · 五百羅漢釋 · 北涼 · 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譯

残存旧译见证 · 完整来源记录大正藏 T28, no.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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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俱因,俱繫得解,得無漏解脫得,斷非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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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想處一切遍因。復次若斷因者,果亦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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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滅,果亦滅,捨因亦捨果、吐因亦吐果。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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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為捨重擔。如人身負重擔上嶮難處,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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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擔之所逼切。他人語言:汝若為此重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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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切者,應斷其擔索;若擔索斷,擔自當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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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亦爾,身負陰擔,上於生死險難之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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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陰擔之所逼切。佛作是說:汝等若不欲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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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擔者,應斷於集;若斷於集,陰擔則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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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為對外道故,外道不欲苦果而不斷因。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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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愚狗捨人逐塊,外道亦爾,不斷苦因、不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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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果。佛作是說:汝等若不欲苦果,當斷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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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若斷其因,苦則不生。復次集中已有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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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下果。佛作是說:汝等若於三界上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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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欲求者,應當斷集;若斷集者,則三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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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下果更不復生。復次以集能生三苦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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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苦。佛作是說: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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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欲三苦者,應當斷集,廣說如上。復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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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能生四苦故。四苦者,謂四生。佛作是說: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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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若不欲四苦者,廣說如上。復次以集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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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苦故。五苦者,謂五趣。佛作是說:汝等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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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五苦者,廣說如上。以如是等事故,佛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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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應知應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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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經說:苦滅聖諦應知應證。阿毘曇說: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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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作證法?答曰:一切善法。問曰:如阿毘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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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善法應證,佛經何故唯說證滅?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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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滅是解脫,亦是不繫相。復次此滅無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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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有所依。復次此滅是因無果、是果無因。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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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此滅是因非有因、是所作非有所作、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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