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存旧译见证 · 完整来源分页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09b 版页;来源文件完整保存,但正文只作为局部、节译、后分、短本或残篇见证,不冒充完整母作品或完整译本。
0309b01
者,除上爾所事。乃至第三禪四句歷第四
T1546.041.0309b010309b02
禪,應隨相說。
T1546.041.0309b020309b03
問曰:如猗捨一切地中有,何故初禪二禪
T1546.041.0309b030309b04
立猗不立捨耶?第三第四禪立捨不立猗耶?
T1546.041.0309b040309b05
答曰:先作是說,隨順義是枝義,若法隨順
T1546.041.0309b050309b06
彼地者立枝。猗隨順初禪第二禪故立枝,
T1546.041.0309b060309b07
捨隨順第三第四禪故立枝。復次勢用勝故
T1546.041.0309b070309b08
更相覆蔽。如初禪第二禪,猗勢用勝,覆蔽於
T1546.041.0309b080309b09
捨;第三第四禪,捨勢用勝故,覆蔽於猗。問
T1546.041.0309b090309b10
曰:云何此二法更相覆蔽?答曰:以所行相違
T1546.041.0309b100309b11
故。如一人一時,亦行亦住、亦眠亦寤,一向相
T1546.041.0309b110309b12
違。彼亦如是。復次對治欲界五識及麁身故,
T1546.041.0309b120309b13
初禪立猗為枝;對治初禪三識及麁身故,第
T1546.041.0309b130309b14
二禪立猗為枝,第二禪無麁身故。第三禪
T1546.041.0309b140309b15
不立猗為枝,第三禪無麁身故;第四禪不
T1546.041.0309b150309b16
立猗為枝。復次以初禪二禪有染污喜,以是
T1546.041.0309b160309b17
事故,佛作是說:應猗不應捨。是故初禪二禪
T1546.041.0309b170309b18
立猗為枝。第三第四禪無染污喜,是故諸
T1546.041.0309b180309b19
聖行捨。復次以初禪二禪猗生有所緣,如說:
T1546.041.0309b190309b20
若心喜時身則生猗。第三第四禪猗生無所
T1546.041.0309b200309b21
緣,是故諸聖行捨。問曰:內信一切地盡有何
T1546.041.0309b210309b22
故第二禪地立枝,非初禪耶?答曰:先作是
T1546.041.0309b220309b23
說,隨順義是枝,若法隨順彼地者立枝。內
T1546.041.0309b230309b24
信隨順第二禪地故立枝。復次初禪覺觀如
T1546.041.0309b240309b25
火,識身如污泥,令心擾濁信不明淨,如熱濁
T1546.041.0309b250309b26
泥中面像不現。第二禪無覺觀火、識身污泥,
T1546.041.0309b260309b27
信則明淨,如清冷水面像則現彼亦如是。復
T1546.041.0309b270309b28
次行者住第二禪,於界離欲、於地離欲,生大
T1546.041.0309b280309b29
信心。行者離不定欲界欲,起初禪現在前,作
T1546.041.0309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