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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來至此會一味無殊。具如〈藥草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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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即無差、無差即差。次開章別釋者,已知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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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互融遍入,舉實即實中有權,方指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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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方便品」;舉權即是不思議權,此權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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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此權名「方便品」,舉亦權亦實則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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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歸,此乃相即之兩亦、攝三之兩亦,故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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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品」。故用即真實之方便為方便品,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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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非實則秖是方便之理,理收三句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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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問:若爾,句句皆遍皆方便品,何必第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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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名便,具權實故;二者義便,所攝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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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句義便而名不便,餘三雖有權義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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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第三即名即具,用此即實而權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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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也。故下十雙,雙雙皆具權實之名,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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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實而權為方便品,況初三總釋皆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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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八門故也。若不爾者,非方便之事理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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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悉檀,非列方便中法相之名,乃至非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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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之本迹十義,十義無二本迹似殊,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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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殊不思議一,十義相別實相一如,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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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故列釋生起乃至本迹,事理乃至悉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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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得意忘言言說解脫,若見此意常默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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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言行無違,還以此旨而為觀境,使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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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境昭然可觀,諸釋所無良由於此。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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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尚恐有漏,況復諸家單淺隻獨,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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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法相大小難分,雖判教時法華未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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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法華與餘同味,三說所無其言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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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此八中前七迹門、第八本門,本雖未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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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理遍,故下文云「是我方便諸佛亦然」。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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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之名通於本迹,此既玄釋不同消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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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同光宅判句。又此八門次第意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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