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

大智度論 · 龍樹菩薩造 · 後秦 · 鳩摩羅什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5, no.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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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無我法;離此六事,更無眾生。諸外道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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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見故,言眼能見色,是為眾生;乃至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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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是為眾生;又能憶念,能受苦樂,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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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但作是見,不知眾生實。譬如一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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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比丘,人謂是阿羅漢,多致供養。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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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諸弟子懼失供養故,夜盜出之;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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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處安施被枕,令如師在,其狀如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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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問疾:「師在何許?」諸弟子言:「汝不見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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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枕耶?」愚者不審察之,謂師病臥,大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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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而去,如是非一。復有智人來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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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諸弟子亦如是答。智人言:「我不問被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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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褥,我自求人。」發被求之,竟無人可得。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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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相,更無我人;知者、見者,亦復如是。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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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若眾生於五眾因緣有者,五眾無常,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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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應無常。何以故?因果相似故;若眾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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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則不至後世。復次,若如汝言「眾生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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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來常有」,若爾者,眾生應生五眾,五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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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生眾生;今五眾因緣生眾生名字,無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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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逐名求實。以是故,眾生實無;若無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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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亦無殺罪;無殺罪故,亦無持戒。復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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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眾深入觀之,分別知空,如夢所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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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中像;若殺夢中所見及鏡中像,無有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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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殺五陰空相眾生,亦復如是。復次,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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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樂罪、貪著無罪,是人見破戒罪人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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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慢,見持戒善人則愛敬;如是持戒,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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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罪因緣。以是故言「於罪、不罪不可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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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足尸羅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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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羼提波羅蜜義大智度論釋初品中羼提波羅蜜義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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