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妙法蓮華經玄贊

妙法蓮華經玄贊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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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利根一聞即解最先悟入,佛凡說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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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機根,由彼智慧最為第一,根法相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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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相應。相應者隨順義,非是智慧相似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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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相應,根合佛法名相應,故不告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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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有五義:一為諸聲聞所作事故,妙法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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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聲聞說,聲聞所作捨於權乘非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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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二為諸聲聞迴向大菩提故,令其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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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大果故。三護諸聲聞恐怯弱故,若告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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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即諸聲聞謂此一乘非為已分,心生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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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不能進脩,今告聲聞令除此意,是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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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分除怯弱心。四為令餘人善思念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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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聲聞善思念之,其舍利弗已蒙佛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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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彼流亦應被告,深生信仰起脩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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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為諸聲聞不起所作已辦心故,昔諸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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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謂所得滅果滿證圓所作已辦,今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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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告彼不知,令捨小心。菩薩於五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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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應,故雖利根佛不正告,傍告無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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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三乘人有疑悔者令皆斷故,正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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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兼任持所餘故。所歎之法略有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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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智慧,二智慧門。故論云:「有二甚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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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甚深謂智慧,二阿含甚深謂智慧門。」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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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者即能詮教,智慧甚深即所詮理。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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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笈摩,此名為教,或翻為傳,上古諸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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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故。此甚深義通教及理,然理正得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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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之名,門深乃稱難見覺等。二乘不知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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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此二,自餘別屬理教二法,論意如此。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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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智慧者謂一切種、一切智智義故,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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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人之智名一切智智,體通性相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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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即佛果位涅槃、菩提,或一切智者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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