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法相宗义著述

大乘入道次第

大乘入道次第 · 唐 · 智周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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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故。有漏即非。所以中邊攝論唯識通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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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亦取正智。諸無漏法亦圓成實。故不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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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此遍計其體全無。依他圓成體性是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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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經云。有為無為名之為有。我及我所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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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空。有為無為依他成實。我及我所是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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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三性有無諒可知矣。觀遍計境我法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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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令知不生妄執。觀依他性。染者惑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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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苦果。可須斷除。淨者即是資糧加行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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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所行之行。可令修習。觀圓成實而令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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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三無性等所餘之境恐繁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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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修行中又分為二。初明發心。後明修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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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又二。初明發心。後明發願。初發心者。將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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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果。必要先發菩提之心。由發此心。欣彼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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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因能修行斷諸惑障。證大涅槃心。若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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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無欣趣。欣趣既無。誰有修行。行若不修。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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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斷障。障不能斷。詎得菩提。故華嚴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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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初首名發心住。般若經論十八住中。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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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發心行住。唯識亦云。從發深固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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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以第一先須發心。由發心故入僧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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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心之義准諸經論。今者略以十門分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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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菩提心之體性。二彰所因。三顯行相。四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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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緣。五明勝利。六談德量。七挍勝劣。八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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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九明退緣。十彰守護。一體性者。以信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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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念正定正慧為體。故攝論云。清淨增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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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固心昇進名菩薩。初修無數三大劫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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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者。即信等五。故以信等而為自體。二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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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者。按諸經論。因不一徒。略陳梗概。故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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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眾生成就十六種法。能發菩提心。一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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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上心瑩磨諸根。二勤修諸善莊嚴功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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