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

大智度論 · 龍樹菩薩造 · 後秦 · 鳩摩羅什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5, no.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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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現在法集散。何等是不過去、不未來、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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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謂無為法。世尊!我亦不得無為法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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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我亦不得佛集散。世尊!我亦不得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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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恒河沙等世界諸佛及菩薩、聲聞僧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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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我若不得諸佛集、散,云何當教菩薩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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訶薩般若波羅蜜?世尊!是菩薩字不住,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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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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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亦不不住。「世尊!我亦不得是諸法實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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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云何當與菩薩作字,言是菩薩?世尊!是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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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實相名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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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名字不住,亦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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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問曰:先品中已說「不見菩薩、菩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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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一切諸法不內、不外、不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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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今何以重說?答曰:有四種愛:欲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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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非有愛、法愛。欲愛,易見,其過不淨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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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無不淨等,小難遣。非有愛,破有,似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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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故,難遣。法愛者,愛諸善法利益道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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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中過患難見,故重說;譬如小草加功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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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大樹功重難除。復次,上法與此法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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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異:彼聞說「菩薩字不見」;此中說「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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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不覺、不得」,以不覺、不得故不見,非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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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力少故不見。問曰:未行般若波羅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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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菩薩耶?今何以故言「不見菩薩行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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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波羅蜜」?答曰:從無始已來眾生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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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般若波羅蜜故不可得。但以虛誑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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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凡夫人隨是假名故謂為有;今行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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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羅蜜,滅虛誑顛倒,了知其無,非本有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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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本有今無,則墮斷滅。復次,須菩提心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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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破妄語戒。所以者何?佛法中一切諸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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