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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義,破惡為本。今明此三義應通初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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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當約教兼斥肇什,今非但以《論》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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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復通諸教,況《論》但成因緣一釋。若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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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四悉者,怖魔即世界,乞士即為人,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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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即對治,出界即第一義。「依經家」等者,義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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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初、證信必後,向釋乞士中以「求」釋「乞」,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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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離邪歷境求定等為三藏教者,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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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境即理故也。故至通教方云求真破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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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等也。別教言八魔十魔者,破惡既深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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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須遠,具如《止觀》第八記。圓教中非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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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破十,但以實相為正、破惡屬旁,怖魔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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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本迹中此諸比丘深淺莫測,故未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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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其位。「迹示五味」者,若不約五味,非今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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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桎梏」者,上質音,足械也。下古沃反,手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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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二諦如桎梏,大慧如解縛,運念為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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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境為無著,故不著境智出二死家,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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怖魔準釋可見。「云云」者,中觀既然,空、假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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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不次等對教可見。「眾者」,以一萬二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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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故。若作四悉者,初是世界眾和合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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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常」下為人,生物善故;「釋論」下對治,簡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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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故;「此中」下第一義,在真實故。言「事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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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僧界法等俱屬事故。「法和」者,如前七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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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真理故。「九十人三明」者,《中含》二十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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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舍利子問佛,五百比丘中幾三明?幾俱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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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幾慧解脫?」佛答如文。「三明」者,即無疑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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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具如《止觀》第七記。「淨命」具如《止觀》第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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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便」者,四念處及四善根,五停非正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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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苦法忍」去者,世第一後有十六剎那,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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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去即名真實。「偏圓五味」者,五味不出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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