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论疏部 · 瑜伽师地论略纂

瑜伽師地論略纂

瑜伽師地論略纂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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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者,即尼揵陀弗怛羅,《成唯識》云無慚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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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繫子也。露形苦行,離諸繫縛。外形既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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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亦然。「若用宿作為因者,汝先所說,由勤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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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吐舊業故」等者,此中意說:一切惡因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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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作,何故說言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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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新亦作惡,非宿作。量云:現在惡因於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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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招苦,惡因攝故,如宿惡因。「或復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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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因所生」等者,因先善業,得事王君,邪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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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返招苦,二業果熟,故名雜因,非是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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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一果。或復故業應招苦惱,邪事王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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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便熟,名為雜業。「如事於王,如是由諸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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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賈等業」等者,先造善業,應獲富財,誑語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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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遂獲珍寶,二業俱熟,是名雜因。如是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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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財善業,今者應熟,假現農業,或假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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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假屠害,便獲富樂,亦名雜業。有雖商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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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屠害不獲財富者,先無善福可獲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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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新所造,引餘有業」者,即是一切順現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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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母等,乃至工巧業處現獲珍寶,皆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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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等作中,文亦有四。敘宗中,「士夫」即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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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伽羅。「丈夫」即神我也,能造作故。「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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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自在即大自在天,等謂《唯識》所云大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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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方、本際、自然、虛空、我等。頌中,「功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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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性」者,難彼功能,理不成熟,名無體性。《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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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更有轉計,恐繁不述。「若有用者,則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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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用無有自在,而於世間有自在」者,用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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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須作用且如人天有妙欲故,可言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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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惡趣等,諸無用具,此等現前,如何自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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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等,不須自在現前故。「若無用者」,於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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