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因明论疏部 · 因明入正理论疏

因明入正理論疏

因明入正理論疏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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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定是宗法。不欲說言唯是宗法。此釋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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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因之中但說定遍宗法性。不欲說言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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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故一總言貫通二處。宗非宗上悉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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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中可有遍是宗法。若別異說。唯聲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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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宗法性。別不容有舉喻成宗。又別異說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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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所作。亦不得成是宗法性。何所成立。彼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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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言。若爾。同品應亦名宗。此意難云。二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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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總貫稱因。二上無常應皆宗諍。彼自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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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別處說所成故。因必無異方成比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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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似。答難不然。唯別聲上有無常義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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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成。共所諍故。非於瓶上。夫立因者。必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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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宗喻之上兩俱無異方成比量。故能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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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立義局。理不相似。故答不然。問何故此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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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宗異品皆說遍字。於同品上獨說定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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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成宗。不遍成者非立。異喻止濫。不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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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非遮。成不遍故不成過生。遮不盡故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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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起。成宗不遍。如上已陳。止濫不盡。至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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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同喻本順成宗。宗成即名同喻。豈由喻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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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順所立方成宗義。但欲以因成宗。因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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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隨逐。不欲以宗成因。有宗因不定有。故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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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同品。不須因遍有。於異品有。同品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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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無。雖並不定。由因於異有故成過。非因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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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不遍為失。即九句內。後三句中初後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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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三中句正因所攝。於異品中止濫盡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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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二句不定過收。皆止異品濫不盡故。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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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品說定有性。宗異品中皆說遍也。其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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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理門論云。宗法於同品。謂有非有俱。於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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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各三。有非有及二。言宗法者。謂宗之法。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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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也。於同品者。宗同品也。體即同喻。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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