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文句記

法華文句記 · 唐 · 湛然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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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論同。初文者,先明應由,由智稱境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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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說身,說即應也。自報無說故言「以如如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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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合」,但云「以如」不云「法如」者,法既屬於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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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用此境智能起應故,以解屬智別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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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應非無智且以稱機用擬於說,故他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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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亦得名報亦得名應,若勝若劣俱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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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故知大師善用《論》文,妙至於此。次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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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具三身也。近代翻譯法報不分、三二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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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自古經論許有三身,若言毘盧與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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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別,則法身即是報身;若即是者,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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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無不圓滿,若法身有說眾生亦然。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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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滿方說,滿從報立。若言不離,三身俱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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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獨法報?生佛無二,豈唯三身?故存三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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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說,報通二義應化定說,若其相即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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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俱不說,若但從理非說非不說,事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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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無說即說、即說無說,情通妙契、諍計咸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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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焦」者,舊《華嚴經.名號品》中,及《十住婆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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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列,大海有石其名曰焦,萬流沃之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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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竭,所以大海水不增長,眾生流轉猶如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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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五欲沃之而無厭足,唯佛能度是故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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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身名一切常定,故應身名十方各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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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說佛剎微塵名號,故彼品中新經云「釋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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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亦名毘盧遮那」,舊經云「亦名盧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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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經意明應身異名,故總彼二經三名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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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體本一。但新經意以毘盧為舍那,舊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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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舉他受用報,義復何失?三融通中四: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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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次引教,三修性,四引論。初如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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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中三:先引經,次總結,三問答釋妨。引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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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先引《大經》者,意明三德秖是三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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