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金剛般若論會釋

金剛般若論會釋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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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分位,猶未證達真淨法界,不名生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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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未名住極喜地,未得法苑樂,未證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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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上喜愛,不名生喜。今為彼等得入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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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得法界,入後後道。六、由人信學、進趣、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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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當來正法,教、行、果三久住於世,為此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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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隨喜故,以發三問,地前、地上皆有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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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斷障三義別故。結云,此是問者欲令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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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不斷故問,以上一位配,下更三義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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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解中有二,初、問,後、答。答中順第一解,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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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解。第二「有樂福德」等者,有先凡位不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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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佛法三乘,但處中住意,其何在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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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樂為福德,未發信心,名未成就,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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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彼起信解故得入十信。第三入甚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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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前二人深達因果得信不退。第四若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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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信不退位,名為已得不輕賤者,常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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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出離,堪當得果,名不輕賤,入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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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第五已得順攝,是先根熟,但在位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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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及淨心者位不退前諸菩薩等,不由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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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根本智,於法自證入,起後得智,於法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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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入十地,後後亦復如是,生歡喜故。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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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初一人法外令入十信前五心,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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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五心前入信第六心後,信決定名信解。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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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人作第二,第三入甚深義,即第二人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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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前者得入位不退中,第七住後名入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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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人不退轉者,已得位不退,得入初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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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第五為生喜者,即是次前得入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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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已就者名為順攝,展轉得入二、三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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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入位不退後人名淨心者,得入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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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名生喜。又第三解,初人法外初入十信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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