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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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唯屬欲界。與上界合。故非無漏。又彼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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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取性故。不名無漏。非無漏故。不名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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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中。義有兩兼。若望果報。同阿毘曇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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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云。上界十使。是其無記。對理而辨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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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實。一切十使皆是不善。第三利鈍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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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先辨利鈍。依如毘曇。前五是利。推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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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後五是鈍。非推求故。若依成實。總相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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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相同毘曇。以實細論。前五唯利。後五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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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瞋慢疑一向是鈍。無明不定。若就五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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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無明。無明是利。彼說邪明為無明。故就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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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者。無明是鈍。大乘法中。俱有此相。若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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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十使之中。俱有利鈍。數起名利。不數名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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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分見修。如毘曇中。苦忍已去十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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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名為見道。須陀已上終至無學。名為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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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成實。總相觀諦。不得說言苦忍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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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得說言無想位中名為見道。修道如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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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法中。初地見道二地已上。名為修道。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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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就十使中。五見及疑。唯障見諦。名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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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貪瞋慢癡。通障見修。障見諦者。判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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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障修道者。判為修惑。毘曇法中。依見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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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瞋癡慢。能障見諦。緣事生者。能障修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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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法中。貪瞋癡慢皆帶取性。取性重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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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見諦。取性微者。能障修道。大乘所說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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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無不迷理。於中麁者。判為見惑。細為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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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問曰。此二起在何處。若依毘曇。見道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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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輪並起。須陀已上。單起修惑。成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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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無定判。准義以分。見道已前。單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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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修惑成就而不現行。須陀已上。單起修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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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何故毘曇法中。見諦已前二輪並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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