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华严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 唐 · 澄觀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5, no.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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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戒時。初三自歸,佛在之日則五受之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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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之後受五八戒必依三歸。歸要三者,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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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外道邪師邪教及邪眾故。猶如良醫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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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看病人,煩惱病愈故,為與眾生為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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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三寶之義,至下當釋。受學戒者,即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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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亦通五戒,《優婆塞戒經》云「欲受菩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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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應遍受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若尼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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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及五百戒。」受謂受戒,學即隨戒,願中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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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作二持。闍梨者,此云正行。軌範教授,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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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足威儀。和尚,此云親教,亦云力生,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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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彼生故,故翻云入無生智。依之得戒,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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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無依。具足戒言,義含二種:一則大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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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二則菩薩戒,亦制意地,方為具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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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入堂」下七願,明就坐禪觀時願。初四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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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方便,次二正修止觀,後一修行事訖。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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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足住時」下,明將行披挂時六願。下衣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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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故願得慚愧。上衣即衫襖之輩。前已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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袈裟,故此直云僧伽梨。僧伽梨者,義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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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新者二種、故者四種,要以重成,故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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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即是三衣中第一衣故。第五「手執楊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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澡漱盥洗時有七願。楊枝五利,是曰妙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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穢為淨。西域皆朝中嚼楊枝,淨穢不相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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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常規。凡欲習誦,別須用之。盥者,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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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第六「手執錫杖」下,乞食道行時,總有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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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願,更分為三:初十二願游涉道路;次「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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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下十九願,所覩事境;後「見嚴飾」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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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所遇人物。今初。錫者,輕也明也。執此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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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輕煩惱故,明佛法故。更有多義,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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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辨。今略明二用:一執,為行道之儀;二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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