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阿毘达磨论疏部 · 俱舍论与俱舍颂注疏

俱舍論疏

俱舍論疏 · 唐 · 法寶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1, no.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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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能入定?若別修治伏已入者,則不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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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入定位。於止及觀不能正習,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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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止及觀者,云何名為正入定位?又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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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正入定言,為聞、思所成?為修所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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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我說聞、思所成名正入定,則不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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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出定位思擇法時,聞、思所成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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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即思擇法,何待出時?若說我言修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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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名正入定,理亦不然,修所成心正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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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惛眠、掉悔何容現前?若不現前。寧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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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如何彼說經、理相違?謂彼所言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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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掉、悔,如其次第障奢摩他、毘鉢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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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前教、理。故彼所說唯立五因,無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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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證蓋唯五。由此前說,理善可依。何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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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不立為蓋?不說成故。如契經說: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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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覆即是蓋。有餘師說:等荷擔者立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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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中,無明於中所荷偏重,是故不說。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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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明為一蓋者,一切煩惱所荷障能,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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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明猶不能及,故不立在諸蓋聚中。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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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何緣不立為蓋?以有由慢能修勝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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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義劣,不立蓋中。有餘師言:夫為蓋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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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趣下,慢則不然,以能令心趣上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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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慢有力能壓伏心令其趣下,故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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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諸見何故不立蓋中?見諸有情闕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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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者,雖執有我而能離染故。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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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見慧為體故、性捷利故,不順蓋義。為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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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與此義相違。隨煩惱中餘不立蓋,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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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應如理思。上二界惑不立蓋者,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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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染初非障故。初為障故,建立蓋名。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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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惑唯無記故,蓋唯不善,如前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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