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因明论疏部 · 因明入正理论疏

因明入正理論疏

因明入正理論疏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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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攝。此二乃是不定所收。二八句因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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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攝。生敵證者決定智故。如餘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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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如立宗言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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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下第二顯宗因有二。此乃勝論對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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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義如前說。若對聲顯隨一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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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有立聲常所聞性故譬如聲性。述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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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聲生對勝論立。若對餘宗說所聞性。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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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不共不定。勝論聲性。謂同異性。實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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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別性故。本有而常。大有共有。非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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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名聲性。聲生說聲總有三類。一者響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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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耳所聞。不能詮表。如近坑語。別有響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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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聲性。一一能詮。各有性類。離能詮外。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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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常。不緣不覺。新生緣具。方始可聞。不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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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三者能詮。離前二有。響及此二皆新生。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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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詮。今此新生聲是常住。以本有聲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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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品。兩宗雖異。並有聲性可聞且常住。故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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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同喻。不應分別。何者聲性。如立無常。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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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因。瓶為同品。豈應分別。何者所作。何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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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若繩輪所作。打破無常。聲無瓶有。若尋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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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緣息無常。聲有瓶無。若爾。一切皆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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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故知因喻之法。皆不應分別。由此聲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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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無過。若分別者。便成過類分別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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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此二皆是猶預因故俱名不定。述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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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成不定也。二因皆不能令他敵證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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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一智。故如前五俱是不定。理門論頌。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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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違及不定云。觀宗法審察。若所樂違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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躊躇顛倒。異此無似因。由觀察宗法。令審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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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智成躊躇。名不定因。二因雖皆具足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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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他不定。與不定名。論說此二俱不定攝。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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