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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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業道相對四句辨之。一業而非道。所謂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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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籌慮造作故名為業。前無所通。故不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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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而非業。所謂思後貪瞋邪見通暢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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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為道。而非作性。故不名業。三亦業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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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身口七業。緣中起作。故稱為業。通暢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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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為道。四非業非道。所謂思前三根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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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非起作。不同思等。故不名業。前無所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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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名道。然此四種。若望來果。俱得稱業。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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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道。能作來果。故通名業。能通至果。故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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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問曰。思前三根之中有思業不。若依毘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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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是通數一切處有。故三根中亦有思業。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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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心法。隨時受名。故隱不論。若依成實。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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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三根之中。不得有思。問曰。思時有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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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若依毘曇。不善心邊常有煩惱。故思心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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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貪等。亦以心法隨時受名。所以不彰。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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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成實。無別思數。愛分之願。說名為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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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業外更無別體貪等可得。若就思心隨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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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理亦無傷。問曰。思後三道之中有思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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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義與前三根相似。問曰。正起身口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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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有思心及三道不。若依毘曇。皆具有之。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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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隱顯。所以不說。依曇無德。爾時但有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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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口惡威儀心。是故一切不善業中。皆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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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儀突吉羅罪。次辨寬狹。於中以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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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業對彼三邪七惡律儀。以明寬狹。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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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中。身口意等三種邪行。一向是寬。具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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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何者四義。一具身口意。二通根本及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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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三通輕重。四通作無作。具此四義。是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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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十不善業。望七律儀互有寬狹。十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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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三寬一狹。言三寬者。一通三業。二通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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