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成唯识论述记再注释

成唯識論演祕

成唯識論演祕 · 唐 · 智周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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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少分不死不滿,如是名為離生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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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初門說未至位,後門說根本位。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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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經中雙明未至、根本,離生喜樂滋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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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是初門也,周遍等下是後門也,故知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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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是其一。《顯揚》、《對法》大同不錄。問:初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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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如何一受分成喜、樂?答:如《燈》具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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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應前後起時差別故,謂若有時悅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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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但名為喜,乃時周遍說名為樂。詳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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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論自云悅身心故,辨喜、樂二既違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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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叵依也。問:初二根本身心兩悅分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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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雜受苦處逼迫身心應分憂苦。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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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燈》云,違順差別,種有同別,應釋此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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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解初二根本五識,歡悅根動,勇意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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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受五,全意迫微;意憂故,不成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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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三靜慮」等者。問:第三分本豈不悅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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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悅者,何不云乎?答:前之二定當動勇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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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根方樂,故舉言之。第三安靜不唯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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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稱為樂,故不言也,理實悅根逾於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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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六十六有此中通論」者。六十六中亦言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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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苦、憂相續,故彼論云:生那落迦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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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異熟無間,有異熟生,苦、憂相續,如是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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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一分餓鬼及傍生中,當知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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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五十七說與地獄同」者。即彼論云:餘三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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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故不成熟。種子故成熟,如生那落迦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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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向苦,傍生、餓鬼當知亦爾。又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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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熟無間等,亦三趣同,如前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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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一根善、不善」等者。按彼論云:八唯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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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無記為義;五善、不善、無記,善、不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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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為義;一善、不善,善、不善、無記為義。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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