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成唯识论述记再注释

成唯識論演祕

成唯識論演祕 · 唐 · 智周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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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名厭,非惠非無貪,是心所法與心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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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法名欣,非欲、非無嗔,是心所法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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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然見道說苦、集忍智,名為能厭;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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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智,名能欣者,由彼忍智厭、欣相應,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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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厭,忍智實非欣、厭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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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唯善」者。亦遮經部信、精進,二通三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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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成實論.信品》中云:信通三性,精進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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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是境第七」者。問:既為信依,何非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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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雖信依起,然信所緣,名境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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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樂善為業」者。按《顯揚》第一,信業有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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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不信障為業、能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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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自他為業、能趣善道為業、增長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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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為業。後之四種,此樂善攝,為樂於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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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四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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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即是論中堅固信」者。即《攝大乘》第七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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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增上力堅固心勝進,名菩薩初修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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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劫。又。按《瑜伽》五十七云:問:世尊依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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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處說如是言?於如來所淨信深固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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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切世間,若諸沙門、若婆羅門、若天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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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無有如法能引奪者?答依信根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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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其信於聞、思、修勝堅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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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一信有實」等者。具如《疏》明,有義彈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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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古師,言實事者,因果體事;如四諦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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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理者,四諦真理,即因果理。故五蘊云:謂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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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果諦,實極正符,順名信業果,大乘虛空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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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所收,非如有宗,故無有失。《疏》說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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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空,但總言實,此非大乘,不可依據。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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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疏》說本空,空無有故,故非諦攝,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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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變、依如立者,諦不攝之。故第二疏言:識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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