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維摩義記

維摩義記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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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終異、後滅。此前兩門明法生滅,破去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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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自性不成實無常,明法虛集破遣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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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義云何?即前二種以理推求,四相同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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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似立,無有一法別守自性,名性不成。性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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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知復說何以之為常?故名曰性不成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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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於此門中有生有滅,即名為常,以守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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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生無滅乃名為常,以無性故。故《地持》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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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無言自性無常有生有滅,若知無言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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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事一切無常。」何者是其同體四相?有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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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義同幻化,相有體無,相有名生、虛無稱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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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有名生,生非滅前;虛無稱滅,滅非生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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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與滅同時無別。又此宣說無法為生,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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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外,還即說彼相有為滅,滅非生外,故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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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同體無別。即此生滅幻炎像立,名之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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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復幻法各守自相,亦名為住。故《地持》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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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故名之為住」,此住亦非生滅之外。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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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法異於真諦性實之法,故名為異。又異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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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所立情實,亦名為異。此異亦非生住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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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以同時義分四故,說之以為同時四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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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言「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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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體義分四故,說之以為同體四相。以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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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就餘三相義說為生,離餘三外無別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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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無性故,生性不成。以此生性不成實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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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無生,故生無常。還就餘三,義說為住。離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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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無別住性,住無性故住性不成。以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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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成實故,住則無住,故住無常。餘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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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廣釋,如優檀那章,此應具論。世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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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義者,前無常法窮其體實,畢竟空寂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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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此空是其無常之實,名無常義。與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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