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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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為通。通故名道。如似世間無壅障處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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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矣。第三約就行義辨釋。戒定慧等行數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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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道如跡乘四義寬通。通故名道。第四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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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體分別。於真德中諸行同體虛融無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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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為通。通故名道。菩提末伽兩道何別。通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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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而立異名。其猶眼目。別則顯法。非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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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異有三種。一因果分別。因中之道名為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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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果中之道說為菩提。二通局分別。末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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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道通因及果。故四諦中末伽之道說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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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菩提之道局唯在果。三事理分別。通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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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說為末伽。事別之道說為菩提。其義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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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慧等三十七品各各別異。名為事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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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迹乘四義齊通說為理道。又復道品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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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道。空無我等諸法實性名為理道。所言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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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覺知一切諸煩惱過故名為覺。又能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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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義亦名為覺。所言品者經亦名分。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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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支。亦名為具。亦云助道法。品謂品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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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差異故名為品。分者分別。道行分異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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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分。與品義同。亦可。分者因之別稱。如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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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共成一治。此亦如是。所言支者名兼胡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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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語名支。此翻名因。如辟支迦此名因緣。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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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名枝。是其枝別。別義如前。所言具者。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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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義。如米麵等名為食具。彼念處等成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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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故名為具。言助法者。是其緣義。資助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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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為助。又復諸行共相資助。亦名為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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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為當正名菩提道之與覺為品為分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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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具。為當與彼菩提道覺作因義故名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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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是義不定。若名果德以為菩提為道為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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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念處等三十七法能為彼因名道分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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