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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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因行以為菩提為道為覺。彼念處等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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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集成道等名道分等。名義如是。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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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就行門分別。行門有七。一是念處。二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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懃。三如意足。四是五根。五是五力。六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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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七八正道。故毘曇云。處方便一意軟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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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利根見道思惟道佛說三十七。處是四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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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正懃。一意是其四如意足。守心一境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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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一意。軟鈍五根。利根五力。見道八正。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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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覺。就此七中三門分別。一就行約人。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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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分別。二就一人修入分別。三約位分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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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約人隨位別者。初之三門就行分別。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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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人。後二隨位。行中三者道品正用智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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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念處是慧。故先明之。慧由懃策方能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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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如火得風方能焚燒。故明正懃。懃過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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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見法。如水風增令火疾滅。須以定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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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是定。故明如意。行別如是。言約人者。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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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鈍。前三道品。在鈍人心名為五根。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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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說為五力。譬如世間利刀割物疾疾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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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利人如是。故名為力。人別如是。言隨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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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別見修。前三道品。在見諦道名為八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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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中說為七覺。問曰。聖位見前修後。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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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中先彰七覺後論八正。此說次第非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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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何故說時不依行次。論有成釋。蓋依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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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門故爾。前念處等四四為門。增四至五。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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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與力五五為門。增五至七。故次七覺。增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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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八。故後宣說八正道分。次就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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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入分別。行者將欲修習正道先從師所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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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正法。既聞法已繫念在心。是故初先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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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處。欲依此法求如實利非懃不得。故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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