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726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726b01
顯於自體。第三卷引無始時來界等,即顯
T1832.004.0726b010726b02
與他為因緣用,即是作用顯於自體。《論》云:
T1832.004.0726b020726b03
故以作用而顯示之。問:若以了別即是
T1832.004.0726b030726b04
顯自,何故觸等亦稱為了?下第五云:作意
T1832.004.0726b040726b05
了此所未了相等。答:同一了言,各各顯自,
T1832.004.0726b050726b06
此有何妨?不爾,違前第二所說。彼云:了
T1832.004.0726b060726b07
別領納等行相各異故。答:了有二義。一緣
T1832.004.0726b070726b08
境名了,通心及所;二行相了別,非所但
T1832.004.0726b080726b09
王,而作意等,亦言了者,說緣境了,非行相
T1832.004.0726b090726b10
了。或有單、複:單言了者即通王、所,言
T1832.004.0726b100726b11
了別者,非所唯王,前識但云了者,以頌文
T1832.004.0726b110726b12
窄略去別字,後釋方言,了謂了別。或汎明
T1832.004.0726b120726b13
緣王、所俱了。辨別行相,了非心所。問:何
T1832.004.0726b130726b14
故王、所或取了境,或餘作用,而顯自性?
T1832.004.0726b140726b15
答:造論者意隨舉一種,或就顯明了,不可
T1832.004.0726b150726b16
一准。問:同舉作用,以顯性、業,二用何別?
T1832.004.0726b160726b17
答:有云:親用顯性,疎用顯業,近遠、內外、
T1832.004.0726b170726b18
自他亦爾。《要集》云:作用有二。一、唯自用;二、
T1832.004.0726b180726b19
通他用。唯自顯性,通他顯業,今謂不定。
T1832.004.0726b190726b20
如觸順生心所功能,以顯自識,亦能似根
T1832.004.0726b200726b21
境順生,即是通他。雖總是觸自性,且舉和
T1832.004.0726b210726b22
合,令同觸境,為觸自性。非謂三和,分別變
T1832.004.0726b220726b23
異,非觸自性,正以此等,明自性故。作意
T1832.004.0726b230726b24
引心,令趣於境,此即唯自舉一例餘。若云:
T1832.004.0726b240726b25
據心所說,如何不簡?又通他顯業,過亦未
T1832.004.0726b250726b26
離,從多可爾。西明云:了者通行相,王、所
T1832.004.0726b260726b27
俱有,如第五說。今謂不爾,若同了別,何
T1832.004.0726b270726b28
故次下難第三師,云:勿觸等五,亦能了別,
T1832.004.0726b280726b29
故知了別,非通行相,應如前解。問:觸似
T1832.004.0726b29